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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 首頁 > 行政單位 > 學務處 > H7N9流感疫情緊急應變計畫

 

因應H7N9流感疫情緊急應變計畫

一、目的: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之權益,確保教育行政工作之順利推動,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傳。

二、執行: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34204號書函辦理,配合成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H7N9流感緊急應變小組」(附件1),全力防制校園疫情蔓延。並依疫情不同分級調整因應策略與作為,採取適切之應變措施,以維護師生安全,確保教育行政工作之順利推動及學生受教、應考之權益。
(二)   疫情應變階段性措施:依據國內疫情等級與校區所在縣市疫情,區分先期宣導教育與防制、疫情防治與管制、復員與追蹤關懷。
1.    先期宣導教育與防制:自主健康管理、疫區返校之教職員生之健康追蹤、校區消毒、衛教宣導、防疫物資整備。
2.    疫情防治與管制:個案通報與管制、宿舍學生隔離觀察與自主健康管理、停課與補課、校區消毒與環境衛生維護、體溫測量、心理諮商與輔導。
3.    復原與追蹤關懷:疫情減緩或控制無新增個案病例時,校區設施、教學與學生活動恢復常態,疫情期間個案之追蹤關懷,檢討本校防疫作為。
4.    實施體溫測量:本校所在縣市發生確定病例或教育部通令執行時,實施體溫測量。早讀時間早上(7:10~7:30)時段進行測量,遇體溫過高者(耳、額溫大於38 ℃以上)要求該生戴口罩迅即至醫療院所篩檢診治,並依規定實施通報。總務處負責整備體溫測量器具。
(三)   各單位任務分工:編成緊急應變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副校長任副召集人,納編本校相關處室,各單位分工如下:
1.   人事室:擬定本校教職員工(含兼課教師)疑似病例或可能病例之請假規定、停止上班規定及人員調配支援等作業事宜。
2.   學務處:
(1)   擬訂本校各項防疫計劃。
(2)   負責學生之防疫宣導及通報作業。
(3)   暫停辦理各項校內、外大型活動。
(4)   彙整校園H7N9流感疫情狀況。
3.   教務處:
(1)    擬訂本校學生學習關懷計劃。
(2)    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行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部律定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3)    規劃本校各項考試之應變計劃。
4.   輔導室:擬定輔導關懷計劃。
5. 總務處:
(1)    配合衛生及環保單位,建立本校H7N9流感疫情之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2)    協助各項防疫措施、採購防疫物資及護送就醫。(附件2)
6.   會計室:籌措本校防疫應變工作相關經費。
7.   周刊社:
(1)     負責本校網路發布及網頁建置事宜。
(2)     建置本校學生關懷系統。
(3)     建置本校網頁防疫應變專區。
8.   各班導師:每日上午0710-0730早讀時間完成體溫檢測及記錄,各班如有同學體溫異常超過37.5℃,需再至健康中心進行第二次檢測確認。確實清查了解全班學生之健康狀況及近日有無發燒、咳嗽之可疑症狀或近二週內是否與疑似H7N9之病患接觸,或進出可能感染之醫療院所。發現疑似感染個案,立即通報學務處或健康中心。
(四)   協調事項
1.     各單位應與應變小組及健康中心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並配合實施各項因應管制作為。
2.     請人事室協助各處室先行律訂同仁代理名冊,以及單位同仁列為H7N9可能病例之因應作為。
3.     自疑似感染區、疫區回國之教職員生應即通知實施隔離,禁止到校,並即通報應變小組。
4.     各單位發現所屬同仁學生有疑似症狀時,除依疾病管制局規定送醫、隔離外,並同時向應變中心通報。
5.     請各單位主管瞭解單位內成員,如有近日到過H7N9高病例、高感染地區﹔曾接觸過H7N9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請其戴上口罩以避免呼吸道疾病傳染,並即通報應變小組。
6.     本校如經疾病管制局認定為疑似可能H7N9流感患者1人,該班應即停課;全校性之停課規定依據教育部律定標準辦理。停課期程為7天,由教務處簽請校長核定停課起、止期程,並且規劃復(補)課因應措施。
7.     請各單位配合本校各項因應作為(取消大型室內集會活動,實施測量體溫、環境清潔打掃、教室保持空氣流通等),以維護校園安全。

三、指揮與通報:

(一)應變指揮:統由本校H7N9流感疫情應變小組召集人負責統一指揮應變事宜。
(二)通報網路:有關校園H7N9疫情通報作業由教官室負責,並依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網絡及規定辦理。

四、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