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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2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申請須備文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詳見附件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
符合資格學生請於三月二十三日前將申請表件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