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育達高中全球網

我們已經搬家至新網站,
請點選轉至新網站
或繼續瀏覽舊網站

  • 錄取

    國立臺灣大學

    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

  • 錄取

    國立臺灣大學

    生物機電工程學系

    市立平興國中

  • 錄取

    國立清華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乙組

    私立大華高中附設國中部

  • 錄取

    國立交通大學

    生物科技學系

    市立龍岡國中

  • 錄取

    國立成功大學

    物理學系

    市立中壢國中

  • 錄取

    國立政治大學

    歷史學系

    市立平鎮國中

目前位置: 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 公佈欄
  • 2024/3/10

    高中(職、五專)、大專大學研究所【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一、 申請對象:
    限未逾齡之本國籍學生(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及無前科或無前科逾3年以上):
    (一)高中(職):高中職五專2、3年級(含五專4年、大一),19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臺幣8000元,上限30名。
    (二)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含五專5年、碩一),22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臺幣15000元,上限30名。
    (三)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臺幣25000元,上限10名。
    (四)不得申請:
    1.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
    2.非清寒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
    (五)受獎者無條件接受擔任主、協辦單位種子志工,獲獎後必從事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碩士生80小時、大學50小時、高中25小時以上,均有誤餐及交通補貼),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二、申請資格: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四)必須繳交一篇原創親撰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不得抄襲),列為評審通過與否關鍵:
    文稿可以自選體裁也可用新聞稿方式書寫(文不對題、言之無物、文辭不通、錯別簡體字連篇,將予以淘汰)。
    1.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2.每篇字數下限:高中職專1200字、大專組2000字、碩士組3000字。
    (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3.作文請附橫書繕打Word電子檔→作文Word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篇首須詳寫八擇一之文題及自配文題 (例:「善」如何行善)、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備註:
    1.受獎學生無條件同意親撰圖文版權歸屬主辦單位,
    2.受獎學生無法依指定時間地點親自領取、或拒絕無條件接受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者,取消領取本獎學金之權利。

    三、推薦單位:
    (一)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定有案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大專院校。(不含補校、特教校、在職專班、空大、進修學院、國外院校)。
    (二)申請者須由校方推薦不得自行申請,若有不實申請,不得申請;
    有下列情事發現後將取消資格並追訴追回:

    A.服刑中、隱瞞國籍、隱瞞年齡或前科未逾3年。 B.公費生或建教生、或領其他獎助金超過6萬元。
    C.不受理空大、補校、特教校、進修部或學院、國外學校申請。
    D.短文未附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欠缺應附任何資料。
    E.短文需原創,不得抄襲(不得網上摘拚),不得人身攻擊或有政治意涵。

    ●欲申請學生請詳閱附件獎學金申請辦法,並於5月17日(星期五)前,備妥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以利申請。

    • 1130001208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 1130001208_1會「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