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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6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2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2022 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壹、 宗旨 現今臺灣社會中,普遍價值仍對單親家庭存有刻板的印象,鑒於扶助弱勢並致力公益,基金會多年來支持、鼓勵單親家庭子女們能於勤奮向學,因此基金會每年對於 優秀的青年們給予鼓勵、建立信心,特設「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清 寒獎助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實際支持與鼓勵單親家庭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 在校生成績優異者,表彰單親家庭子女的堅韌學習精神。
貳、 獎學金對象及獎學金金額
凡 23 歲以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150 名。
一、國中 A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二、高中職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仟伍佰元整。
三、大專 C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參、 申請資格
一、110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五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 十、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肆、 應備文件
一、111/7/1 至 111/9/30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雙方戶籍謄本(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二、111 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1 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三、110 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於申請書上填寫分數並請學校處室核章)
※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且不另行通知。 若申請人於收件截止日前重新投件申請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伍、 加分文件
一、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二、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申請日期為 111/7/1 至 111/9/30 期間內)。
陸、 申請截止時間
111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柒、 評審辦法
一、家庭背景:(總分數×60%)
【單親】45 分
【重大傷病-依發生日期】1-3 年 2 分、4-7 年 1 分、7 年以上 0.5 分
【身心障礙】極重度 4 分、重度 3 分、中度 2 分、輕度 1 分
※說明:若持有「重大傷病卡」及「身障手冊」之申請者或扶養者皆可得分
【低收入戶】1 分(清寒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不列入加分)。
二、學業成績:學校上、下學期(一學年)總成績分數×40%
捌、 公告時間、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得獎公告:預定於 111 年 11 月底於本基金會網頁及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二、頒發時間:預計頒獎時間為 112 年 5 月 6 日(六),符合條件者將以電話通知。
三、頒發方式:
1.本獎學金以得獎學生名義以匯款方式匯入受助學生之郵局帳戶為原則。
2.得獎學生需提供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3.本會將於公開場合或匯款等方式頒發本獎學金,以茲鼓勵。
玖、 申請方式
一、申請書請親洽、來電或自行至網路下載。(www.spef.org.tw)
二、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 按應備文件順序排列 裝訂後以掛號寄出。
三、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x 組 獎學金申請
申請組別代碼:A (國中組);B (高中職組);C (大專組)
四、收件地址: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壹拾、 洽詢聯繫資訊
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二、 洽詢電話:(02)2312-3838
三、 官方網站: 國際單親 www.spef.org.tw
符合資格學生請於九月二十三日前將申請表件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