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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 首頁 > 公告事項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第1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
  • 2021/9/17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第1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第1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或家庭突遭變故人士之子女順利就學,減輕 其就學之經濟負擔。

    貳、實施對象
    一、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高中 職在籍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者(不含家戶年 利息收入),且年利息收入應低於二萬元以下。
    (四)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 班級導師認定需要協助者(須檢具書面證明):
    1.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受裁員、無薪假或失能。
    2.六個月內家庭遭逢重大災難。
    3.本人為「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4.本人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5.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
    6.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非國民年金)

    (五)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

    二、具其他身分(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軍公教遺族),且欲確認補助身分及項目者,請參照「110學年度第1學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教育補助申請一覽表」及「110學年度第1學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教育補助身分對照表」。

    符合資格學生請於十月十五日前將申請表件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1100004928_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 110000492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1100004928_2申請表

    • 1100004928_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