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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一、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接受 莊慶達教授捐贈,為鼓勵漁村原住民學生奮發向學,培植漁村優秀人才,蔚為推動漁村社區發展所用,特訂定「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 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1.凡居住漁村,且父、母中有一人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原住民學生。
2.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3.國中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0分以上。
三申請文件
1.申請表至網站下載或向本會索取
2.前學年成績單
3.足資證明具原住民身份或雙親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資格之證明乙份
4.自傳(600)字以內乙份
5.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為加分項目,請儘量提供)
四、申請人請於即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向本會提出申請,逾期送達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五、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依限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