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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1
95年度明理文教基金會模範青年獎學金
一、申請時間:95年10月20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基本資格,兩項皆須符合: 1.高中職在學青年,修業滿一年(含)以上,品行良好。 2.成績居班上前二分之一者。 (二)下列三項資格至少需符合二項以上: 1.克服個人或家庭困難,努力上進,有具體事跡。 2.從事校內各項服務,有具體事跡。 3.熱心社會公益或慈善服務,有具體事跡。 三、申請文件: 1.獎學金申請書。 2.親筆撰寫之自傳乙份(1000-1500字,至多二頁) 3.符合申請資格之具體事蹟說明(1000-1500字,至多二頁) 4.老師及校方推薦函(請務必留下老師姓名與聯絡電話) 符合條件同學請於規定時間內至註冊組登記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