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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 首頁 > 獎學金申請(日) > 95學年度第1學期「二二八清寒獎助學金」
  • 2006/9/11

    95學年度第1學期「二二八清寒獎助學金」

    一、目的:為鼓勵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之後代子孫家境清寒者努力向學。 二、獎助對象須兼具以上條件: 1.經「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調查認定公布在案,確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三親等以內,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以上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 2.經縣、市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或其他經評審委員調查確認家庭生活困難之特殊情形者。 三、申請資格:現就讀國內高中、高職(含五專一、二、三年級)之學生(已享軍警或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者除外),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一年級新生以國三之畢業成績總平均計之)均為七十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均為八十分(或甲等)以上,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 四、申請日期:95年10月1日起至95年11月10日止,逾期不受理。 五、獎助金額與名額:高中組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共一百名。 六、申請手續及應繳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申請書表格請自行相關網站1下載) 2.足資證明係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三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符合第二條第二項之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家境清寒證明正本。 4.上學年成績(各組新生則為前一學程之畢業成績)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5.現就讀學校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