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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8
2008年單親家庭第六徵文、第五屆繪畫比賽、第一屆攝影、六親清寒獎學金
一、活動對象: 1.獎學金申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2.徵文繪畫攝影比賽: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組。 二、旨揭活動報名截止日期: 1.獎學金申請:97年9月10日起至10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 2.徵文繪畫攝影收件日期:97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 三、清寒獎學金申請條件: 1.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2.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3)全學年成績證明書乙份(影本或單一學期者均不受理) 註:低收入戶,急難變故或重症而家境清寒之家庭,可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