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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8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校內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月13日止。(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二、申請資格及相關注意事: (1)申請書 (2)自傳:請簡述自己的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你想讓我們了解關於你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老師推薦函:請校方/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的情形詳實以告,若認為某受學生情形需特別照顧及關心,煩請註明於推薦函內,本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並可能提供更多協助。 (4) 成績單:加註各科成績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一份(高中入學後至前一學期,新生則免附) (5)學生證影本一份 (6)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 三、凡申請助學金者,本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前往訪視,如未能接受訪視者。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則取消其申請。 四、申請資料請先送學校初審合格,由學校統一造冊寄送。 五、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至相關網站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