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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
99年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9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凡居住漁村,且父、母中有一人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原住民學生,合於下列規定者均得申請。 (1)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三、每學年獎學金發放名額及金額如下: (1)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組:2名,每名5,000元。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1份(請EMAIL至mam@mail.ntou.edu.tw索取或電02-24692118-17)。 (2)前學年成績單。 (3)足資證明具原住民身份註記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資格之證明1份。 (5)自傳(600字)1份。 (6)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此為評分項目之一,請儘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