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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6
新北市100學年度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愛在新北市擁夢飛翔實施計畫
一、本計畫獎助對象為符合申請資格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及新北市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 二、有關實施計畫、申請表件及資料可自新北市教育資源網電擬公文下載(相關網站1)。 三、請各公立高中(職)學校符合資格之學生向所設籍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由新北市之區公所初審後,於100年9月28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申請表件檢核表、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依序裝訂,信封註明「擁夢飛翔申畫申請表」,逕寄242新北市新莊區公園一路91號,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國民小學輔導室收。表件不齊者不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