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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0
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凡居住漁村,且父、母中有一人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原住民學生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二、應繳附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前學年成績單。 3.足資證明具原住民身份註記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資格之證明乙份。 5.自傳(600字)乙份。 6.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蹟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為加分項目,請儘量提供)。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止,逾期送達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表件及實施要點請逕至(相關網站1)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