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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30
100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協助莫拉克風災受災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安心就學措施學雜費減免及生活費補助」
一、教育部為協助莫拉克風災受災學生順利就學,自98學年度起至100學年度止,每學期辦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生活費補助,以減輕學生就學負擔。 二、補助標準及原則: (一)學雜費: 1.父、母或監護人一方死亡、失蹤或重傷。 2.自有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 3.學生重傷。 4.其他經學校認定學生生活確有困難者。 (二)生活費: 1.父、母或監護人一方死亡、失或重傷。 2.自有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 3.學生重傷。 4.其他經學校認定學生生活確有困難者。 (三)就學貸款:家庭突遭變故(含莫拉克風災受災學生),經學校或導師認定。 三、符合資格同學請於100年10月19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