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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9
宜蘭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並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
二、申請資格:
1.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已享受公費待遇之學生)。
2.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3.高中(職)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4.本獎學金僅開收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5.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6.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三、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101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下午五點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