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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1
嘉義縣100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嘉義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二、旨揭實施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上嘉義縣政府網站首頁(http://www.cyhg.gov.tw)選取便民服務/便民服務表單/教育類(more)/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下載。
三、符合資格同學請於3月16日前至註冊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