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3/20
101年度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凡在大學院校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肄業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前學期之學期成績,學業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大學及專科暨高中身心障礙學生學業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且未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二、申請手續:填具申護書一份(可自行至嘉新水泥公司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嘉新水泥網站:http://www.chcgroup.com.tw/new_chinese/news/news.htm)連同下列文件:
(一)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包括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
(二)在校未得任何獎學金證明:由承辦人在前項成績單上或申請書上未得其他獎學金欄加註,並蓋章證明。
(三)家境清寒證明: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如臺北市低收入戶卡影本,其他縣市鄉鎮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但申請『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類者免辦。
三、符合資格同學請於4月6日前至註冊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