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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6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11年助學金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11年助學金辦法
一、 目的:為紀念天上聖母聖誕,鼓勵青年學子努力向學,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使其得以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助學金辦法。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
三、 獎助對象:凡戶籍地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花蓮縣、台東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之日間部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受理對象,25歲(含)以下就讀:
(一) 大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二) 高中、職: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三) 國中: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四、 申請標準:
(一) 學期成績(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專、高中職65分以上,國中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註: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二) 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者及身心障礙(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證明。
五、 審核:(錄取名額由本宮審查決定)
大專錄取1,000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高中、職錄取1,2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國中生錄取1,500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六、 申請方式:
填寫及備妥下列資料,以迴紋針固定於紙張左上角。
(一) 申請表。(附件1)
(二)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
(三) 學生本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請縮小為A4尺寸影印)
(四) 學生證需蓋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影印本1份或在學證明正本。
(五) 111年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及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影印本1份。
(六) 111年助學金資料表填寫,學生本人身分證(或無身分證者請附健保卡)、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印本1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
(學生本人如無存摺,請提供學生關係人身分證及存摺影本,以俾利匯款事宜)。
相關文件請至本宮索取,或上本宮官網下載(http://www.kuantu.org.tw/)
七、 申請日期:111年2月7日起至3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 送件方式:可親送本宮(收件時間:09:00~17:00),或掛號郵寄:112台北市北投區知行路360號,信封註明:關渡宮助學金小組(國、高中職可採由學校統一申請)。
九、 頒發助學金:
(一) 錄取方式以智育平均分數評比。
(二) 經審查錄取,本宮將於111年4月15日在本宮公佈欄及官網公告得獎名單。
(三) 頒發日期及方式:自中華民國111年4月23日起,由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將助學金款項匯入申請人填具帳戶。
十、 助學金發放採匯款方式,學生務必附上學生本人匯款用存摺影本(學生本人如無存摺,請填寫原因,並提供學生關係人身分證及存摺影本)。若資料不詳、錯誤致無法匯款等,不可歸責本宮;個資使用同意書務必簽名同意,否則不予受理助學金申請。本宮保證申請人個資僅使用於助學金相關事務,並於助學金作業完成後銷毀。
十一、 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規定。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本宮修改並公佈之。
符合資格學生請於三月十日前將申請表件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