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2/13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一、家庭急難濟助:針對家庭或個人之生活費、喪葬費等濟助。
二、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三、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輔具費(以輪椅、拐杖、助行器、便盆椅為限)之濟助:不包括看護費及家屬生活費等。
四、申請條件與濟助原則: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備:(1)轉介申請書
(2)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本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無則免附)
選項:(1)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診斷書、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五、濟助辦法、申請書電子檔可逕行至行天宮五大志業網:http://www.ht.org.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