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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3
桃園市高中(職)、國中、國小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會員公司從業人員子女成績優秀暨清寒獎學金申請辦法
第 一 條: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增進會員同業之從業人員子女敦品勵學,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本會會員公司從業人員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及高中、高職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照本辦法申請獎學金。
(一) 不分所科系均可申請:二、三專及五專四、五年級比照大專院校辦理,五專一、二、三年級比照高職辦理。
(二)學業成績: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者(惟學期成績不得有一科不及格)。
(三) 操行成績: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或均在甲等以上者。 (四) 家境清寒者
申請時間:每年自10月1日至11月30日止。
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
符合資格學生請於十一月十二日前將申請表件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