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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30
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0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
110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申請資格:
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二、 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 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85分以上者。
四、 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跡:
(一)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二)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三)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四)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獎助金額:
一、 高中(職)學生,經評比過後,每位發放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 國中學生,經評比過後,每位發放新台幣陸千元整
三、 國小學生,經評比過後,每位發放新台幣伍千元整
申請方式;
一、 一律由學校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一) 申請表
(二) 師長推薦書(請載名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三)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四) 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五)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六)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七) 學生名冊/匯款資料表
符合資格學生請於十月十五日前將申請表件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