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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
「110學年度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競賽當日參賽學生、 伴奏、音控人員 以下簡稱 參賽人員 、陪同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審應主動聲明14天內國外旅遊史及是否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並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相關須繳交規定如下: 個人組: (1)有伴奏、相關隨同人員含攝影、樂器搬運人員陪同進場之參賽者:請繳交【個人組】健康管理表及【個人組參賽人員健康聲明書】 (2)無伴奏、相關隨同人員 含攝影、樂器搬運人員 陪同進場之參賽者:請繳交【個人組參賽人員健康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