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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4
109年度中壢媽祖慈善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旨:本會辦理109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壹:申請資格:
一、就讀或設籍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轄區內,國中、高中職,不含國、高中在職專班。
二、領有區公所中低收入證明,或各學校校長開立證明之清寒學生者。
三、學年總成績:智育成績,國、高中學生平均須達85分以上,且每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另操行成績須達甲等或80分以上。
四、各校申請獎助學生經本會審查通過之名額,以8人為上限,如有特殊清寒貧困家庭確須救助者,成績雖未達第壹條第三項獎助標準,仍可專案申請,經本會審查通過後施予慰助。
貳:獎助金額:
國小組每名發貳千元整,國中組每名發參千元整,高中組每名發伍千元整。
參:審核程序:
一、填具獎學金申請書。(格式如附表)
二、繳驗戶籍地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繳交戶籍地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及就讀學校校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文件。
四、繳交就讀學校之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伍:申請處所:中壢區建國路100號1樓(一律採通信報名申請)
陸:申請日期:自九月十四日起,至十月八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柒:表揚日期:預定109年11月1日,確定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符合資格學生請依限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