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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 首頁 > 獎學金申請(日) > 財團法人中華電信基金會「109學年度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 2020/9/2

    財團法人中華電信基金會「109學年度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109學年度 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申請辦法(高中組)
    一、宗旨:
    中華電信於民國一百年「前電信總局總局長方賢齊百歲誕辰」設置「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以感念方賢齊先生對臺灣電信的貢獻與付出,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公益活動、關懷鄉土、扶助弱勢群體,協助縮短數位落差,貢獻所學所能服務社會,促使更多學生從事志工服務,以達到服務學習之目的。
    二、獎勵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學生)
    三、申請資格: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如以等第計分者至少需達A-,成績換算對照表請見附件說明)
    需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四、錄取名額及金額:
    6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1萬元整。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109年10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至『中華電信』官網:www.cht.com.tw或『中華電信基金會』官網:www.chtf.org.tw下載。
    請於期限內將申請文件以「掛號」寄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組別:
    100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3號705B 中華電信基金會 收
    (聯絡電話:02-23445766 翁小姐)
    六、申請文件:
    填具高中組申請表格乙份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上下學期)
    自傳(最多不得超過1000字)
    在學證明(或蓋有109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村里長證明
    教師推薦表格(請見申請表格)
    個資保護法同意書(申請人需簽章,未滿20歲學生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
    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不限校內或校外,非指擔任社團幹部)(自108年9月至109年8月底),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若無,可免繳)
    ※上述資料供申請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之用,恕不寄還。
    七、審核作業:
    由中華電信及中華電信基金會組成獎學金審核小組,依審核標準進行審核作業。
    八、審核標準:
    前一學年成績單,占50%
    自傳及教師推薦表格,占15%
    低收入戶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需經濟資助者,占30%
    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不限校內或校外,非指擔任社團幹部)經驗,占5%
    九、名單公佈及獎學金發放方式:
    得獎名單於109年12月4日前公布於『中華電信』及『中華電信基金會』官網。
    所有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109年12月31日之前匯入個人帳戶(可指定郵局或銀行帳戶)。
    十、資料提供及個資保護:
    申請者提供的個人資料,係僅供申請本獎學金業務所需,中華電信公司並將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十一、本辦法經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二、符合資格學生請於九月三十日前將申請表件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1090004007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