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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7
中壢媽祖慈善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就讀並設籍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轄區內就讀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校學生為主,不含國、高中在職專班及大專院校研究所。
2.領有區公所中低收入證明,或各學校校長開立證明之清寒學生者。
3.學年總成績:智育成績,國、高中學生平均須達85分以上,大專院校學生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每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另操行成績須達甲等或80分以上。
4.各校申請獎助學生經本會審查通過之名額,以12人為上限,如有特殊清寒貧困家庭確須救助者,成績雖未達第壹條第三項獎助標準,仍可專案申請,經本會審查通過後施予慰助。
二、獎助金額:高中生每名發伍仟元整。
三、審核程序:
1.填具獎學金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2.繳驗戶籍地身份證影本。
3.繳交戶籍地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就讀學校校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文件。
4.繳交就讀學校之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四、申請處所:中壢市建國路100號1樓(一律採通信報名申請)。
五、申請日期:自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表揚時間:預定於107年10月21日,確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符合資格學生依限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