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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6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一、宗旨: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二、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一般助學金額:高中職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捌千元整。
(三)長期助學金額:高中職組每名每季發放五千元整,持續助學。
三、申請條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四、符合資格學生於9月17日前交至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