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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4
廣亞獎學金、萬興進步獎學金
一、廣亞獎學金:
優良獎學金(領取菁英班、資優班獎學金者不可重複申請):
申請條件:
甲、學業成績:
一、高中部學生:每班取前三名。
二、高職部、綜高、實用技能班各班學生:
(一)課輔(一)各班學生:每班取前三名。
(二)課輔(二)、高一各班學生:學業總平均90分(含)以上者。
三、進修學校:每班取前三名,且學業總平均90分(含)以上者。
乙、體育成績70分以上
丙、未受警告以上處分
二、萬興進步獎學金:
申請條件:
1.學業總平均成績比前學期進步滿三分且各科均及格。
2.前後兩學期皆不得有小過以上處分。(102學年度以後入學者,後學期不得有小過以上處分)
3.檢附前後兩學期成績單影本。
三、符合資格的同學請於3月20日前填妥申請書(必須簽章)連同繳交證件(A4紙張大小)以班為單位繳至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