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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3
南投縣10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南投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中等學校之優秀學生,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一)博士班學生:10名(不包括在職進備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碩士班學生:30名(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三)大專院校學生:40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四)高中(職)學生:50名(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為因應內政部落實「免附戶籍謄本」政策目標,採用新式戶口名簿替代戶籍謄本,本案戶籍資料請檢附「新式戶口名簿(甲式)」影本,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學生倘要檢附戶籍謄本,則須於9-10月申請並列印記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詳細記事方予受理。低收入戶證明亦請檢附正本。若為影本,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方予受理。
三、本獎學金申請書(最新版)暨實施辦法自103年9月22日起可至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路中心/教育處公佈欄/序號:24831號下載使用。
四、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於10月17日前至註冊組登記。